上午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下发《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号文,规定对超额收费的幼儿园将吊销其许可证。
《办法》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、捐赠学费、校舍费等与入园相关的费用。严禁以举办实验班、特色班、兴趣班等特殊教育名义向家长收取额外费用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实施。
为规范现行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,《办法》将幼儿园收费统一为幼儿教育费和住宿费。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而收取和管理的费用,应当遵循“家长自愿、如实收取、及时结算、定期公布”的原则,不得与费用一并收取。儿童保育费和教育费。
如何保证幼儿园收费政策落实
为确保幼儿园收费政策落实到位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,将各项政策落细落实。为确保措施落实,国家发改委还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许可的年度审核。对违反规定的,不再发放收费许可证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畅通“12358”举报热线,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。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办法的行为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予以处罚。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,要严肃查处。
办法要求,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、公示牌、公示墙等方式,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;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、办园条件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。各地要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,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。依法。
此外,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,《办法》规定,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残儿童应当酌情减免保育教育费用。具体减免办法由省教育、物价、财政部门制定。
严禁以特殊教育名义乱收费
据了解,目前,我国幼儿教育基础还比较薄弱。一些地方“儿童入学难、入学贵”问题突出,群众反应强烈。
一些地方幼儿园擅自设置各类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;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、捐资助学费、校舍费、教育费用补偿费等名义收取入园相关费用;有的幼儿园以棋类班为名,以围棋班、珠心算班、舞蹈班、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为名,在规定的收费项目之外,强迫家长变相收费。
为此,《办法》规定,幼儿园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入学儿童家长收取赞助费、学费捐赠、学校建设费、教育费用补偿费以及其他与入园相关的费用。严禁开设实验班、特色班、兴趣班等,以特教班、课外培训班、亲子班等名义向家长收取额外费用。
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,解决“入园难、入园贵”问题,一方面要明确政府责任,加大资源供给。另一方面,要解决幼儿园收费中的突出问题,依法规范幼儿园收费,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。